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引导产业园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各类产业集群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共享,构建创新协同、错位互补、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
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完善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有利于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要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加快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加快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支持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数据采集和质量评估标准制定,推动数据产品标准化,发展数据分析、数据服务等产业。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
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要统筹布局一批数字领域学科专业点,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的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培育体系。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推动数字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大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