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女子,在作者的笔下,环肥燕瘦,螓首蛾眉,各得形状,尽态极妍。
在描写这些女子的姿容时,除了最基本的五官描绘,连指甲、胳膊、颈项甚至头发,曹雪芹都曾细写过。
譬如晴雯的指甲,文中提到过两次,一次是在第五十一回,晴雯看病时,从帐幔中伸出的手,两根三寸长用凤仙花染得通红的指甲,让胡庸医见后赶忙转过头去。
至第七十七回晴雯去世前,与宝玉告别时,将两根指甲咬了下来,用手绢包好送给宝玉。那指甲仍旧是尖长通红的样子。
而在第二十回,史湘云来荣府后,照旧和黛玉过夜,次日贾宝玉醒来时马不停蹄跑来这一边,看到这样的场景:
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
不仅有放荡不羁的长发,还有雪白的胳膊。而相对于史湘云的胳膊,薛宝钗胳膊的名气就更大了。在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节,贾宝玉就是被那雪白的酥臂看呆了眼。
此外,就连脖子,作者都曾仔细描绘过,在第二十四回,鸳鸯在怡红院和袭人闲话,贾宝玉见后:
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可是,连指甲和头发丝都能照顾到的作者,却在写到她们那裙下双弯时,一再克制,从不肯以真面目示人。
可以肯定,《红楼梦》里的女子,很多是缠足的。
如第七十回写到晴雯穿的红睡鞋,就是古代缠足女子就寝时的穿着;
尤二姐初次拜见贾母时,鸳鸯揭开她的所以,贾母看后笑称:“这是个齐全孩子”,显然是贾母让贾母看尤二姐的脚,而那时许多人都将缠足作为“齐全”的标准之一。
第六十二回,香菱被几个小丫头推进泥坑后。“小衣、膝裤、鞋面上都要弄上泥水了”。这膝裤,就是旧时缠足女子在小胫上系的一种饰物。
所以,《红楼梦》里有女子缠足,是毋庸置疑的。
而缠足,在旧时是一种别样的审美追求,近千年来无数骚人墨客曾对其多有观赏赞美。
大文豪苏轼的《菩萨蛮》中就有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想知道这三寸金莲有多美妙,还得把它托在掌上慢慢品玩。
更有后来李渔的《闲情偶寄·手足·鞋袜》、方绚的《香莲藻品》等,都是专门评论如何赏玩小脚的文章。
可是,曹雪芹为何在写到缠足时,并没有用明显的笔端写出,而是一笔带过呢?细说起来,无非几个原因:
其一,是作书主旨决定
《红楼梦》开篇,作者便说得明白,这是一部“无朝代 考纪,无地域邦国”的小说。所以,虽然曹家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旗籍包衣生活,作者已经被满族生活习惯所熏陶。但在书中,他却采用了“真事隐,假语存”的方式,极力模糊满汉之分。
缠足是明显的汉族装束,但是曹雪芹没有明写,而是用红睡鞋、膝裤、甚至羊皮小靴点出,用意很明显,他就是要将红楼女子写得不满不汉,亦满亦汉。用意无他,就是为了遵循“无朝代地域邦国”的作书宗旨。
其二,作者对女性的尊重态度
缠足,是封建男性变态审美下的诞生的陋俗,因为女子缠足后,行动摇曳生姿,盈盈不胜之态,越发凸显了男性的威武雄壮,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
但是,《红楼梦》是一部“使闺阁昭传”的小说,作者在书中对女性极尽歌颂之能事,反而对男子极尽抨击挖苦,无他,不过是作者尊重女性。
如此,类似缠足这种将妇女当玩物的卑劣病态审美行为,作者当然是厌恶的,又怎么会对那双“三寸金莲”大写特写,恨不能鼓吹歌颂,陷入俗流之中呢?
最后,作者的创作手法决定
作为“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浩瀚名著,《红楼梦》是出了名的“惜墨如金”,每一个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作者仔细描写过那些女子的指甲、胳膊等,都一定程度体现了人物的性情,推动了情节。
晴雯两根三寸长的指甲,透露了她养尊处优的生活和爱美的天性,所以,那些婆子们酸她们是“副小姐”不是没有道理的。
史湘云露在被子外面的胳膊,体现了她豪气豁达的性情。薛宝钗的一段酥臂,与其“肌骨莹润”的形象契合,但是在一个成年男子面前高高撩起了袖子露出这段臂膀,却与其自诩“珍重芳姿昼掩门”的贞静形象背道而驰。一定程度说明了薛宝钗的矛盾。
所以,作者笔下的外形肖像特征都是为了突出形象个体。但是如果特意去描摹那双“三寸金莲”,不仅于塑造人物没有帮助,还会被人诟病无聊与庸俗。这绝对不符合曹雪芹的作风。
综述,对于红楼女子的裙下双弯,作者仅微微点逗,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