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催生新业态,也带来新的劳动形态。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要崇尚劳动,就必须尊重劳动者。“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强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坚持以劳动者为本,才能更好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创新活跃,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左右。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有数据显示,当前仅外卖骑手就达到千万人规模,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人;平台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达到160多万人。无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以从业规模最大的网约配送员、快递员为例,他们不惧风雨,使命必达,用点滴微光传递温情,成为日常生活运转的基础支撑。
但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客观上也面临着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困境和难题。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净增249.4亿件,日均业务量3亿件,最高日业务量接近7亿件;一家头部平台的外卖日订单峰值就达5000万单。数字经济新业态飞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却被困在数字终端、互联网络、数字技术所构建的算法系统中,成为被人工智能所裹挟的“蛹”。不断缩短的单位配送时间、持续提升的配送效率、越来越心急的外卖客户、难以杜绝的恶意投诉,导致骑手“与死神赛跑,和交警较劲,和红灯做朋友”。劳动环境不佳、社会保障不够、人文关怀不足、职业发展受限,都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心头之忧。即便在传统行业,为了防止员工“摸鱼”,一些单位甚至利用数字技术对员工进行监控,使劳动者隐私权遭到侵犯,人格尊严受到贬损。
国家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在中央精神指引下,《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不断出台,执法司法实践也日益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救济。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环境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家强化引导企业优化算法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和处理,拓宽快递员救济渠道。各地不断为外卖骑手去标签、授“勋章”。在上海,快递员可以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最美退役军人”。在广州,外卖骑手可以华丽转身为“羊城工匠”。兰州新区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设驿站,提供饮水、休息、餐饮、洗衣、如厕等服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一面五星红旗在100多位普通中国人手中传递,快递小哥刘阔就是其中光荣的一员。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要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治环境,社会要优化劳动者从业履职的发展环境,企业要构建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劳动者也要积极参与、勇敢发声,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社会和谐的职业环境。特别是在技术驱动的现代经济体系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聆听劳动者心声,实现科技向善。如此,才能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