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商标的较强显著性,人工智能企业在选择商标时至少应当在商标设计前的检索、商标设计的途径和商标设计时的创新三方面给予较多关注。
一、商标设计前的检索
雷同化的商标名称,不能树立企业形象,只会在商品的“海洋”中淹没,不能起到提高商品身价、争夺市场的作用。因此,企业在设计商标之前,一定要对市场上出现的商标进行检索。进行检索的目的,一是可以通过检索,避免设计出和已经出现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二是可以通过对名商标的研究,抽象出著名商标设计的共同特征,从而应用到自身商标设计的实践中来。
二、商标设计的途径
商标是商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象征,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只要不断的开发,即可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而企业要创立显著性较强的商标,就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案来筛选:其一,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广为征集,由企业组织专家评选,对入围者和中标者给予高额报醒,中选的商标可以同时申请注册:其二,可以委托装潢美术设计单位设计商标,创作出商标图样供企业选用:其三,企业也可自己组织专业人员,设计出图文并茂、寓意深刻的商标。
三、商标设计时的创新
企业在设计商标时注重创新,首先应当避免商标设计的过于简单或复杂。特别繁杂的画面和多种称谓的图形,给人的印象不深,概念模糊,不宣作商标:但是,过于简单的对象,如点、线、图以及普通文字书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两个以下的字母,没有构成图形的也不能认为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其次,在商标设计的内容上要构思巧妙,不落俗套。从整个商标设计来看,巧妙构思是一个复杂而又变化的过程,它不是形式上的推论,而是出形象本身的发展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从形象的逐渐演变中把它重新组织,进行再加工、改造,使之构成适应商标特征所要求的概括化、理想化的特点和式样,从而达到对客观现实的集中、突出和提高。同时,商标显著性的设计离不开具体的商品和商业活动,创造一个商标形象,首先要求符合商品内在含义的鲜明、强烈而易于识别的艺术特征即较强的显著性,其次才是宣传商品和美化商品的审美趣味。这是商标巧妙构思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