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不同于其他文学作品,往往强调主角的“伟光正”,不容有任何瑕疵。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是普通人,都有七情六欲、是非对错。
有血有肉让近千的角色熠熠生辉,即便是主角林黛玉和贾宝玉也不例外。
林黛玉和贾宝玉都是有瑕疵的普通人,也会犯错,尤其宝黛爱情更是不符合“时代”标准,突破了当时的伦理道德。
《红楼梦》时代,对男女之情,用“私情”、“丑祸”、“不才之事”形容,不被世俗所接受。
清代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卷八中云:“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痴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
陈其元站在道学的立场认定《红楼梦》不可取,代表当时社会的主流观点对男女之情的狙击。
尽管现代人对陈其元的观点不以为然,在当时,他却代表了更多人。
鲁迅说陈其元以“道学”的观点看见“淫”,也是一针见血。
社会固有的价值观,即便曹雪芹也不得不避其锋芒。最明显的例子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明明看的是《西厢记》,作者却以《会真记》称之。
《西厢记》是男女爱情大团圆,《会真记》则是渣男抛弃痴女却无耻斥责女子无德。《会真记》才符合当时的道学。
所以,当袭人听到贾宝玉向林黛玉“诉肺腑”时,吓得当场落泪,直言要制止二人的“丑祸和不才之事”。
贾宝玉被打后,袭人向王夫人隐晦表达出让贾宝玉搬出大观园“避嫌”时,王夫人更是“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
“作怪”是形容贾宝玉与人有了“私情”,王夫人的“吃一大惊”,是宝黛爱情的现实阻力体现。陈其元等道学先生们大呼《红楼梦》为“淫”,就不奇怪了。
宝黛爱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是极大的勇气,也是突破时代的“先锋”。但就像“突破”二字在于适度“破坏”一样,他们也势必要承担被时代“抛弃”的压力和后果。
比方元宵节当晚,林黛玉用自己的酒杯,亲手将杯中残酒喂给贾宝玉的举动。就是一出旁人眼中的“丑事”!
(第五十四回)至黛玉前,偏他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上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多谢。”宝玉替他斟上一杯。凤姐儿便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宝玉忙道:“没有吃冷酒。”凤姐儿笑道:“我知道没有,不过白嘱咐你。”
薛宝钗之前就形容二人:“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况且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的。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
林黛玉和贾宝玉日常亲密,这种“喂酒”的事根本无伤大雅。只代表他们亲昵,不应该用“丑事”称之。
但有些问题,读书人并不能够一厢情愿。从另一个角度看,林黛玉和贾宝玉固然心底无私天地宽,不表示他们做得没错。
要知道当时林黛玉已经十六岁,贾宝玉十七岁。这个年龄的男女在当时早应该“杜绝”同席,更何况还每日相见,亲密无间,“用自己的酒杯喂酒”。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喂酒行为发乎情止乎礼,却不能堵住悠悠众口,让别人都认同。
当时李婶娘在场,作为传统的出身诗礼大家的贵夫人,她如何接受宝黛这种亲密?
薛姨妈也在场,当贾家人嫌弃她们赖在贾家不走很失礼时,她如何看待林黛玉的“喂酒”行为?
王夫人在场,眼看着丈夫的外甥女当着亲戚、长辈、家人的面,与儿子如此亲密,她如何想?
邢夫人看着丈夫的外甥女和侄子之间亲密互动,又如何看王夫人的“家教”?
贾母见外孙女和孙子当众亲密,是会欣慰还是会尴尬?“掰谎记”可能最能诠释贾母的复杂之心。
所以,林黛玉和贾宝玉也会犯错,曹雪芹也并不避讳他们的“情难自禁”。这次元宵节的亲密,无疑是一次不合时宜的“错误”。于礼教、场合以及当时人们的道德立场来说,都可算作一件不可外扬的“丑事”。不能因为宝黛是主角,平日亲密就熟视无睹。王夫人对此更是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