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增多,同时网上复诊也能进行医保报销,越来越多的人尝试在网上复诊、购药。尤其是对很多慢性病患者来说,在互联网医院进行复诊、购药、配送、医保报销,非常便捷。在此过程中,先开药后补方或不合理用药等现象,也并不鲜见。如何有效保障互联网处方用药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勃兴,让互联网在线处方应运而生、不断普及。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就提出,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根据规定,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复诊、远程会诊、配药,很多长期用药的大病、慢性病患者感受到便利。特别是在医保明确可支付部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费用后,更多人选择通过互联网医院购药。
也应看到,处方用药具有特殊性,必须严格保障用药安全。处方药通常具有一定的副作用及其他潜在影响,对用药方法、时间等往往有专门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在实体医疗机构,处方由执业医师开具;经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审核把关,患者才能拿到药。正因此,《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药品。
在线处方来源是否可靠、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关系到用药安全,也是人们的现实关切。在有的地方,一些电子处方流转到药品零售机构,患者也能凭此买到处方药。按照实体医疗机构的流程规范,开出的药物必须对症,与执业医师诊断相符,符合临床指南,用法用量科学合理,并考虑患者年龄、过敏史、基础病等因素。如果遇到问题或不良反应,也可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馈、追溯。临床药师审方、用药监测系统等,都对保障用药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互联网处方不一定有审方系统,再加上专业药师人员不足,一些互联网医院、第三方平台便出现先开药后补方、过量开药等问题。
临床药师由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可指导执业医师开具处方。建议实行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让专业临床药师对互联网处方进行审核。比如,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建立临床药师审方中心,进行远程集中审方。同时,可完善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高效监管,全程进行留痕管理。例如,明确互联网电子处方来源、电子签名等信息,规范临床药师审核诊断药物流程,为患者用药信息反馈提供渠道,等等。此外,如果互联网电子处方流转到零售药店,也应对药店资质等方面进行认证监管,按照同样原则管理处方来源、审方标准,确保互联网处方全流程安全可控。
目前,我国各类互联网医院已达1600多家,通过互联网医院复诊购药日益普及。在互联网上严守处方药到患者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用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方面。加快完善互联网诊疗、处方用药办法,更好保障就医购药服务需求,让人们在线上线下都能安心就医购药,我们就能以行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