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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是我国古代历史上,官府缉拿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通缉令”可以发动全国百姓一起追捕,让罪犯无所遁形。即便是今天,“通缉令”依然是缉拿罪犯的重要手段,通过带有罪犯照片、身材、衣着等信息照片的“通缉令”发布,会有效压缩罪犯的活动空间,一旦他们迫于生存压力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便会露出马脚,最终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今天的通缉令利用的是摄影技术,完成对罪犯真实容貌体态反馈,但是古代并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古代真实“通缉令”究竟是靠什么抓到犯人的呢?古代真实“通缉令”啥样?相信很多读者朋友,对于古代“通缉令”的印象是通过一些影视作品获得,在影视作品当中,朝廷将“通缉令”张贴在城门处,然后一群人上前围观,只见“通缉令”上有一个醒目且逼真的罪犯画像,下方写着他的姓名与犯罪情况。其实,古代的“通缉令”与影视作品中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古代的“通缉令”并不是都配画像古代的“通缉令”应用的时间很早,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古代“通缉令”是在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这份“通缉令”是《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它在甘肃省金塔县境内的额济纳河上的肩水金关旧址出土,包含在“居延汉简”当中。《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书》中通缉的是一名婢女,这位婢女牵扯在一桩刘胥诅咒案当中,她在“通缉令”当中被称为“外人”。这份“通缉令”的记载比较详尽,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有案件进展到哪一步都有记载。这里为大家摘抄一段关于“外人”的特征描述:为人:中状,黄色,小头,黑发,隋(椭)面,拘颐,常戚额,如颛状,身小长,托瘦少言。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通缉令”,即便是这种丞相级别缉拿的要犯,在描述的方式上,也主要采取文字描述的方式。当时的笔墨载体一般为竹简,在竹简上展现出罪犯的容貌形象,很难做到,甚至效果还不如文字描述。这样重要级别的犯人尚且如此,一些地方的“通缉令”是何种形式可想而知,“通缉令”配图,在古代早期并未达到普及。古代的“通缉令”有很大弊端古代真实的“通缉令”,弊端其实很大,包括了时效性差、不易于理解传播、画像不准确等问题。1.时效性差古代的“通缉令”发布,需要手工制作,而且人手很有限,没经费的话就只能让师爷一张张写画,有经费的话还可以雇一些秀才帮忙。一件案子发生,到确定重大嫌疑人,再到画“通缉令”,等四处张贴完毕的时候,事情可能已经过去很久了,无法达到高效的作用。2.不易于理解传播古代的“通缉令”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官府衙门之间传播,然后再张贴到各地的城门或者闹市区宣传。在这个过程中,“通缉令”虽然被围观,其实能够看懂的人并不多,古代封建社会文化普及不够,能识字的人就算是知识分子了。为解决这个问题,官府派人专门对“通缉令”进行解释,但是人流那么多,他不可能无限循环解释,这就会造成很多人根本看不懂,而是听一些人口口相传获得信息。一件事情经过几个人传播之后,信息会大量损失,甚至发生错乱,这就会造成古代“通缉令”内容无法准确的让人理解和传播。3.画像不准确前文咱们提到,古代并不是所有的“通缉令”都带画像。大概发展到了唐朝时期,“通缉令”才真正具备“画影图形”功能。虽然“画影图形”功能在当时很先进,但是却还是受到一定制约,当时学写字的人不多,学画画的人其实也不多,尤其是写实画家,更是凤毛麟角。一些具备实力的画家,也都去京城为皇室和王公大臣画画去了,民间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地方官府发布的“通缉令”,“画影图形”虽然可以做到,但是画成什么样子,真的就不得而知了,有一些画像甚至不能称之为画,大概“涂鸦”更符合事实吧。经过我们了解,古代真实的“通缉令”时效性差、不易于理解传播、画像不准确,作用十分有限。既然古代真实的“通缉令”有这么多弊端,官府是如何依靠“通缉令”进行抓捕犯人的呢?古代“通缉令”对抓捕犯人有效果其实古代的“通缉令”虽然有弊端,但确实具备一定效果,否则几千年下来,也就不可能一直沿用了。古代与现代不同,当时的交通不如今天发达,而且人口稀少,虽然“通缉令”时效性一般,但是罪犯的移动速度也慢,一个人离开一个村子去往外地的时间,还是会比“通缉令”传播的速度更慢,因为官府可以走驿站,可以骑马,罪犯却没有这个条件。至于隐居深山?古代的猛兽和虎患都是避之不及,去深山不如去自首。古代的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如果想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外地发展,那得去官府开具证明,参见唐僧的通关文牒。普通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证明,在外乡根本无处容身,商鞅的结局就是很好的例子。一个没有身份证明的异乡人,在外地没人接纳的情况下就要露宿街头,当夜晚降临,宵禁开始,就会成为官府捉拿的对象,进了官府查明身份,罪犯的身份也就暴露了,只能面对法律的制裁。所以,古代的“通缉令”在很大程度上,是起到一种让地方官员重视的作用,让他们捕捉到有问题的人时,第一时间先比对“通缉令”上通缉的犯人,往往这类人都是重犯,会被特别对待。“通缉令”画像相似度低,虽然影响抓捕的准确率,但能用抓捕范围弥补。因为在古代的“通缉令”上,都会带有悬赏。例如在《续资治通鉴》中就有记载:“诏天下有能告杀人者,赏钱五万”。这绝对是一份重赏,如果根据购买力换算,古代重犯的赏钱,往往会提供等同于今天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赏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捉贼虽然有困难,但是遇到可疑人员就举报却不困难,所以,在这样重赏的驱使下,得知“通缉令”犯人信息的人们,一旦看到有人可疑,即便与画像不是那么像也会去官府举报。画像虽然不准,但是摸排的范围却很广,犯人一不小心,就会被人举报,成为别人获得赏金的“敲门砖”。综上,古代真实的“通缉令”弊端很多,时效性差,传播性差,早期没有画像,后期有画像以后也不是很像。但是“通缉令”的作用还是存在,因为搭配上古代的相应制度和赏钱,“通缉令”具备了巨大作用,可能效率不是很高,但绝对会让“通缉令”上的罪犯举步维艰。正因为如此,“通缉令”的形式才流传了几千年,直至今天依然没有消失,正是因为“通缉令”对于案犯的追捕,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具备强大的功效。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如果您也喜欢历史,记得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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