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初稿中原本应有宝玉和湘云一段青梅竹马的的描写,但是经过作者的几番删改,原来的情节几乎都看不到了,但是还是留下了一些只言片语,供后来者揣摩。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第二十一回云:“洗脸梳辫,一字不涉黛玉,最有意。三十一回有‘伏白首双星’语,虽正文改去,此犹其一鳞一爪也。”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宝钗过生日,史湘云说台上的戏子模样长得像黛玉,宝玉听见急忙向湘云使眼色,谁知黛玉还是恼了,甚至连一向性格爽朗的湘云也恼了。之后便有宝玉对湘云的一番肺腑之言。关于这一段,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回后批:“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而靖藏本眉批“未成”作“未补成”。据文本来看,应是“未补成”之意。
可见,此时曹雪芹还在对红楼梦进行修改和完善。有些问题发现了,或许还未来得及完善,便“为泪尽而逝”。比如此回中湘云得罪黛玉的那句话是“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此处“林妹妹”各脂本均同,第然而二十、第三十二回却已经改为“林姐姐”了。可见,早期稿本中,宝玉湘云的年龄都要比黛玉大。
除却删改宝湘情事外,还改了湘云的判词和此曲文。首先为为湘云另配“才貌仙郎”,其次渲染湘云“英豪阔大”“霁月光风”的名士风度,以冲淡其“儿女私情”。“才貌仙郎”是指卫若兰,甚至连脂批也特意指明。然而张爱玲并不认同脂批的说法,认为:“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不仅脂批有意“瞒蔽”读者,甚至曹雪芹也代为遮掩,先是安排王夫人当着众人宣告湘云“眼见有婆婆家了”,接着让袭人当着宝玉对湘云道喜:“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这些都留给读者湘云已经定亲的印象。
然而大家知道这一件事情的反应却都有些奇怪,黛玉此时竟还因为金麒麟的事担心他和宝玉暗生情愫,而宝玉对于这个将要出嫁的花一般的女子,没有流露出半分不舍和怜悯,不由得让人心生疑窦,似乎湘云定亲的情节是后加的,很多地方都还没来得及改定。
比如,在第二十一回已经明确交代,“湘云仍往黛玉房中安歇”,蒙本夹批还特意了原因:“前文黛玉未来时,湘云、宝玉则随贾母,今湘云已去,黛玉既来,年岁渐成,宝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自有房,故湘云自应同黛玉一处也”。然而湘云与宝玉争执之后,却“一径至贾母里间屋里,忿忿的躺着去了”。
那么湘云和宝玉小时候这怎样的情况呢,我们不能忽视她在第三十二回与袭人的一段情节:这里说袭人先恭喜湘云 “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红了脸,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这里的“十年前”,应该就是袭人作为湘云的丫鬟的时候。
袭人说湘云十年前和她说话的时候不害臊,究竟是什么话呢?张爱玲的解释很耐人寻味:“袭人提起的十年前的夜话,似乎是湘云小时候说要跟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好永远不分开。”那么,初稿中湘云要嫁的丈夫是谁呢?自然不会是卫若兰,而是与她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宝玉。
张爱玲还认为在《红楼梦》的初稿中,宝玉与湘云最终白头偕老,只是后来曹雪芹的创作构想发生了变化,便删去了这一段情节,而代之以林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