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池的伍群群女士通过司法网络拍卖,花了81万买下一栋楼,已经办好不动产权证书的她,如今却进不了门……
买家:
办妥过户手续却进不了门
去年11月,伍群群通过司法网络拍卖,花81万元买下宜州区人民法院拍卖的一栋小楼,占地60平方米,共5层。4天后,她付清全款,并在2019年4月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
待交完各种税费、办好产权证书,花了86万元。一家拿出了全部积蓄。
▲伍群群身后是她在司法网络拍卖中买下的房产。
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她却没能进屋——被执行人迟迟不搬走。
伍群群认为,法院有义务帮她把房产拿到手。但答复是“等待”。
案外人:
拍卖成功后提出执行异议
8月4日,宜州区法院称,房子目前不能交付,是因为案外人郎某提出了执行异议。
据悉,被执行人是女子黄某,小楼是她和前夫朗某共有。
拍卖前,法院征询朗某意见,所得款项优先偿还银行抵押贷款,剩下的他有一半份额。郎某表示同意,并签字摁指印。
拍卖成功后,郎某却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异议书》,申请解封并中止执行,理由是他与黄某的案子没关系,是案外人,他从来没有同意法院查封他的财产。
宜州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朗某的异议。朗某再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院撤销了宜州区法院的裁定,发回重审。
今年7月31日,宜州区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裁定,还是驳回朗某的异议。目前异议书正在送达当中。
与此同时,伍群群凭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办理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于是,就出现了手持产权证书却进不了门的尴尬。
▲伍群群手持不动产权证书,却进不了门。
法院:
如有异议买家可依法索赔
宜州区法院在给南国早报的答复函中表示,在异议书送到的15天之内,如果郎某没有提起异议之诉,那么法院将按程序把房子交付给伍群群。如果他提出异议之诉,那么拍卖的房产暂时不能交付,要等待审理结果。
为此延误交付带来的损失,伍群群该向谁索赔?
宜州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郎某败诉,也需费时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房产才能交给伍群群。伍群群可向郎某索赔。
如果郎某胜诉,将“执行回转”,即法院纠错,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为此造成的损失,伍群群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得知还有这么多官司在等着,伍群群叹息:“我只是一个竞拍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