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失意于宝玉,转过头来移爱贾芸。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仪门外绮霰斋书房”,也就是外书房。
这只是一个若不经意的小细节,读者多半会一闪而过,至多想一句“这丫头大胆,怎么跑到外面来了?”但是细想下去,这个小细节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大关节。
贾芸作为荣国府的穷亲戚,是没有资格自行进入深宅大院,更不用说未成年人居所大观园了。所以宝玉与他初会,答应带他“园子里玩耍去”,约会的地点是“到书房里来”。
为什么要在书房见面?可见这书房,是外面男子可以到达的地方。按照内外隔绝的惯例,这地方既然贾芸能来,内宅的女眷就不应该来,甚至连在内宅服侍的丫鬟也不应该来。所以贾芸说要见宝玉,焙茗要“哨探哨探”去,甚至“等了这一日,也没个人儿出来”。
小红虽然身份低,只算是三等丫头,毕竟是怡红院里的人,她怎么能有事没事跑到外书房来?并且“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贾芸听到她“娇声嫩语的叫了一声‘哥哥’”。
有的版本中,写小红叫了一声“姐姐”,显然不合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这外书房是女子不便出入的地方,就算小红不谨慎,也绝不会在这里没见人“姐姐”,就冒失叫吧?你回了家,没看到人影先叫一声“妈”,是再平常不过的;可你会在学校操场上叫妈吗?
就是叫“哥哥”,也不会平白无故。即使小红与焙茗或其他小厮要好,兄妹相称,就像莺儿与焙茗结了干亲一样,也只会见了面才叫,不可能隔着门就喊。前面刚写了六七个小厮在下象棋、掏雀儿,小红冒失叫一声“哥哥”,那不是明摆着让人讨便宜吗?小红为人干练,又不是傻大姐。
隔着门叫哥哥,想必是她确实有个哥哥,常在外书房服侍。而且一定是亲哥哥,因为小红这时已经十六岁,表兄妹也需要回避的年纪了。
小红有个兄长,常常在外书房。而外书房不止她哥哥一个人,所以小红进门之前,先叫一声:里面如果有别人,算是提醒有异性来到;如果有所不便,她哥哥就会赶紧出来。这才符合礼节与人情。
焙茗认识小红,叫她“好姑娘”,托她带信,看来比较熟识。当然贾赦的丫鬟“或有与二门上小幺儿们嘲戏的”,但也“除了几个知礼有耻的”。小红心高,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她与焙茗相熟,很可能是因为哥哥与焙茗相熟。说不是就是锄药、引泉、扫花、挑云、伴鹤中的一个。然而不可能是李贵,因为李贵是宝玉奶母李嬷嬷的儿子,而小红是林之孝的女儿。
说了这么多,结论就是小红一家,包括林之孝夫妻、儿子、女儿,都在荣国府中服役。林之孝是二总管,他妻子是内二总管,但是他们的儿子多半是跟随宝玉的小厮,女儿的确是三等小丫头,都算不上位高权重,甚至前途茫茫。
相比与大总管赖大,儿子赖尚荣不仅早就“放出去”脱离了奴籍,而且还捐了官,又选了实任,家中“楼房厦厅”,又有钱财又有地位。相形之下,林之孝心里能够平衡吗?他会完全满足、没有上进的要求吗?
显然不会。但是要上进升迁,在贾府相对固化的奴仆群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林之孝曾向贾琏建议,“把这些出过力的老家人,用不着的,开恩放几家出去”。
这个建议,出发点是为了减轻贾府的财政负担,但不是从下级、低层职员开始,而是针对“老家人”。因为“老家人”“各有营运”,并不靠“月钱”为生。我们暂时不考虑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成分,只说这些老家人解职之后,生活无忧,还会因为脱离奴隶身份而感到荣幸。再加上荣国府节约了开支,这是一举三得的事。
这么一个好的、周到的建议,被贾琏轻轻拒绝了。拒绝的原因这里我不详细分析,只说后果。林之孝夫妻被称为“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不是多话饶舌的人,所以林之孝没有再多说。
不多说,不表示不多想。贾府已经到了当当过节、寅吃卯粮的地步,而浮华虚荣丝毫不减,不仅是败落,而且加速度的下线下滑,根本收刹不住了。
林之孝一家上下,父母儿女,都在荣国府中。他即使不介意贾府的未来,也一定会考虑自己一家人的前途。所以正常而言,林之孝一定会想个办法,最好的出路就是离开贾府。
已经有了在贾琏面前的铺垫,将来林之孝提出赎身,也就顺理成章了。贾府财政负担沉重,大概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也许有的读者会奇怪:你非要让林家离开贾府,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当然不是。研究《红楼梦》最可靠的,一般认为是“脂批”。脂指中屡次提到,小红与“狱神庙”“慰宝玉”有关。也就是说,贾府势败被抄,人员被捕(或者软禁),小红将和茜雪一样,到“狱神庙”去看望宝玉。
有人认为“狱神庙”不是监狱。纯粹胡说。你见有在监狱以外的地方供奉“狱神”的吗?“狱神庙”不是囚室牢房,这还有点道理。也许贾府被查封,人员被限制自由,宝玉没有明显罪名,不至于下狱,但也暂时住在狱神庙里;也许宝玉干脆就被囚禁了,有人探监时以狱神庙作为探视室。总之,茜雪和小红,是在这里与他见了面。
茜雪先不说,咱们来看小红。探视也许并不需要什么政治特权,只要花钱行贿就可以。但作为王熙凤的贴身丫鬟之一,荣国府二管家的女儿,小红怎么能够行动自由?王熙凤可是贾府罪行的核心人物啊。只有提前离开贾府,小红才有可能探视宝玉。
也有人会说,小红不是与贾芸恋爱吗?如果她和贾芸结了婚,不也离开了贾府吗?而且她父亲是二管家,同样被限制人身自由,她来探望父亲时顺便探望宝玉,不是更合理吗?
合理是合理了,可是别忘了人物关系。贾芸是宝玉的族侄,还曾戏结了父子。如果与贾芸结了婚,小红就是宝玉的侄媳妇、干儿媳妇。侄媳妇去看望叔公公,不要太搞笑好不啦?
如果是和贾芸一起去呢?也不可能。监狱是什么地方,贾芸可以去送东西、探望,何必再带上妻子女眷,何况还是年轻妇人?贾芸也是精细人,会做这么荒唐的事吗?那可是古代,“礼教大防”的时代呀。
况且,“慰宝玉”显然不止是送点吃喝衣物,而是有一定的感情安慰。这也是侄媳妇与叔公之间不可能发生的,否则宝玉就显得下流,小红也太过轻浮了。
合理地“狱神庙慰宝玉”,前提是小红离开贾府,而且还没有跟贾芸结婚。但一个年轻女子,抛弃父母兄长,独自离开贾府,这也是不能想象的。所以举家赎身,全部离开贾府,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图、文均来源于网络)
[ 此帖被zhdf在2019-07-30 19:1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