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为民是为官处事的一种重要品质。“勤政”,既表明了为政者的担当和责任,也是人民对为政者的一种要求和期望。千百年来,古代先贤常用“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作为官箴,告诫为政者,人既为官,就应常怀无为而愧的操守良心,勤政实干,“早入晏出,奉公忘私,虽休勿休,恪勤匪懈”,具有吃苦在前的觉悟,提高造福于民的能力。《呻吟语》中说得好:“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一个人若任官职,就应勤于政事,甘于劳苦,经常用“勤不道苦”自警自励,念念不忘“为官之责”,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放在落实上,通过有所作为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国古代仁人志士向来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提出了许多勤政为民的良策嘉谋。《尚书》中说:“业广惟勤”,认为 “勤”是发展事业的惟一途径。明人所著《初仕要览》中提出:“初仕以勤政为首务,政不勤则百事殆。” 曾国藩认为:“做人之道,以勤、廉、信、慎四字为要。勤可以补救愚拙,不知者将渐知,不能者将渐能。”他对“勤不道苦”有着更深的理解:“能吃天下第一等苦,乃能做天下第一等人。”
宋代的范仲淹一生有志于天下,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抱负,体现出强烈的家国意识和担当精神。他无论何时何地,“当官任职,不计难易,而志在必为”。范仲淹在泰州为官时,征调民众四万多人,重修捍海堤。经过五年苦干,修成长约三百公里的新堤,不仅使百姓的生活、耕种和产盐均有了保障,还在“捍患御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地百姓将所修之堤命名为“范公堤”。范仲淹调任苏州知州时,适逢苏州发生严重水灾,他夙夜营救,“惟日夜谨事,与众协力”,带领民众疏导河渠,引水入海,与此同时,也努力赈济灾民。范仲淹第三次被贬后,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田设立义庄,义庄收入用于救济家庭困难的百姓,此项善举传承长达八百多年。《宋史》评价范仲淹说:“自古一代帝王之兴,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诸贤,无愧乎此。”王安石也称范仲淹为“一世之师,由初起终,名节无疵。”
古有名言:“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处理政事的官员,不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全心全意放在第一位;不是把事成有功放在第一位,而是把方便百姓放在第一位。“为官一任”,给了官员施展才华的舞台,但要“造福一方”,还要真心实意地勤于政事,不辞劳苦为百姓操心、担责、排忧、解难,让他们真正享受到更多福祉。若如此,则是自己之幸,事业之益,百姓之利。历史上凡是为政有道的官员,大凡都能“君子任职,则思利人”,在“勤不道苦”上知责履责,责尽心安。
三国时期的诸葛亮,殚精竭虑于蜀汉大业,担任丞相后励精图治,勤于军务,安抚百姓,明示礼仪,常常“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深入不毛,并日而食”,“见利不贪,见美不淫”,坚持做到“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直至最后“志决身歼军务劳”。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历来为后人所景仰,杜甫曾赋诗赞叹:“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遗像肃清高。”
唐代的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引导百姓“凿井百口”,改变了长期以来饮用生水的习惯;释放奴婢,终结了“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没为奴婢”的落后风俗;重修孔庙,创办学院,带头破除迷信;组织劳力在城郊开荒垦地,植树种菜,鼓励发展生产。他的“称职在勤”,深深赢得百姓爱戴,“柳州旧有柳侯祠,有德于民民祀之”。
宋代的赵忭任越州知州时,吴越一带遭遇严重旱灾,他早晚操劳,部署救灾,采取了四种恤民对策:筹集救灾物资,制订救灾办法,收养孤儿,防疫治病,从而使“生者得食,病者得医,死者得葬”。曾巩为此写了一篇《越州赵公救灾记》,赞叹说:“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赵忭为官多年,“所至善治,民思不忘”。
元代的张养浩在陕西大旱时,受命为陕西行台中丞,他不顾年事已高,星夜赶赴任所,遇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到任之后,“凡所以力民者,无所不用其至”。张养浩在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未回家住过,一天到晚忙于救济灾民,没有丝毫的懈怠,终因劳累过度卒于任上。消息传开后,“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清代的陈宏谋为官三十余年,任经十二行省,每到一处,都要仔细了解民生风俗、地方利弊,继而革旧布新,解除民困。陈宏谋的勤政,尤以修水利、治水患最为突出。大至黄河、洞庭湖、海河、运河,小至乡县小河、湖塘,他都亲历治理。陈宏谋说:“吾辈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计久远,不计目前;尚实事,不饰虚文,方不负朝廷为民设官之义,方不负此生读书济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