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樊发稼
当我想写这一节内容的时候,头皮似乎又痛起来。那是母亲给我剃头。从我记事起,直到上中学,从未进过镇上的理发馆(乡下叫“剃头店”),原因是为省钱。
剃头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剃头,就是剃“和尚头”,即“光郎头”。
母亲先是在我脖子上围上一块土布毛巾(俗称“揩面布”),然后把我的脑袋,用热水泡湿并抹上肥皂,将头发反复揉搓,我顷刻顶着一头白沫。稍顷,母亲便开始用我父亲在家时刮胡子使的剃刀给我剃头。整个剃头过程十分痛苦,这种痛苦,七十几年后的今天,我真没法用合适的语言来加以形容。母亲左手抓住我的脸庞,右手执拿剃刀果断地“运作”,好像有人用小锄头锄我的头,又像有一辆奇怪的车子在我头上转圈儿碾压,那个痛啊,委实是太难熬了,我使劲咬牙强忍不哭出声来,因为我知道假如不配合,那是极为危险的,何况母亲是为我好,她也非常辛苦,如在夏天,每次给我剃头,都要累得满头大汗……
我见过一个家里比较穷的小孩,大人给他剃头时,痛得哭叫不止,一个过路伯伯调侃说:“做啥呀!是杀一头小猪吗?”
剃头就是“理发”。等到二十几年后我当上了爸爸,为给儿子理发,特意到商店花三块七角六分钱买了一个理发推子。鉴于自己小时候剃头的痛苦经历,我给儿子理发特别小心,但开始时难免会发生夹头发的事,孩子痛得直叫;以后我的“技艺”明显提高,再也不夹头发了,但孩子见我要给他理发,还是会犟性十足地拒绝。后来每次给孩子理发后,总要给他五角钱表示“感谢”。为儿子服务,还要给儿子服务费,你说可笑不可笑?——这内容已溢出我自己“童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