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杨大鲲受命署事江西湖口县两年,坚持自建松棚办公,并作《松棚记》明志,在湖口留下了很好的口碑,当地百姓至今还在传颂这位清廉官员的事迹。
杨大鲲,明末清初人,籍贯江苏武进。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历任江西新建县丞、湖口署事、九江知府,最终官至山东按察使。
康熙初期,湖口县令一职空缺,邻县土匪和当地土贼纠集在一起,趁乱洗劫湖口文桥集市和县城,抢夺财物,破坏房屋,杀害无辜。匪盗横行,加上几年来湖口又是大旱大涝,一时境内满目疮痍、遍地狼藉。为了稳定一方,朝廷紧急下诏,令时任九江府同知杨大鲲立即赴湖口署事,戡乱安民。
杨大鲲到任后,见湖口贫乱,县署办公的地方也已遭破坏,百姓申诉求助无门。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县衙办公之地,让老百姓看到衙门有人管事,从而稳定人心。翌日,他带上主簿和役卒,找刀找斧找锄,在原县衙破院里清理瓦砾,利用就近山上的松树做柱子横梁,并沿鄱阳湖边搜寻破帆布当瓦,找些稻草搓成绳,割些芭茅松枝扎成椽桷,搬来山上块石和原有残砖开始叠墙。
杨大鲲一边带领人建临时县衙,一边在尚未完工的松棚内办公。老百姓找他有事,就在此处理,无拦无阻,两相方便。一个月下来,终于在内署建起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办公松棚,杨大鲲将之命名为“荫松堂”。
从衙厅往后有松树若干棵,但与之相连有一磵(山间的水沟),不利百姓通行。杨大鲲又组织人手在磵上搭亭,使之通便。亭子建成后,他题诗曰:“红亭新置翠微中,谡谡天声吼磵松。未比秦王聊避雨,应知陶相故当风……寄语仙山尘外史,自来佳政在丝桐。”
署事湖口期间,杨大鲲走访调查,救济灾民。他为民请命,发起募捐,带领百姓修筑损毁的城门、整治街道,组建民团防御匪患,修县学、兴水利,发展生产,可谓宵衣旰食、殚精竭虑。
杨大鲲大刀阔斧、清廉为政的作风,给当地老百姓带来莫大的鼓舞。当修复南堡曹寺村的栖真寺时,杨大鲲不辞烦劳,三番五次亲自下工地指导。因为栖真寺原名栖隐阁,前身为陶渊明担任彭泽县令时的书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逢迎的气节为杨大鲲所景仰。修建期间,杨大鲲痛斥寺庙住持徇私舞弊,并对那些慷慨解囊公益事业的人加以表彰,上报朝廷。
在杨大鲲的治理下,湖口恢复了正常秩序。这时,有人开始建议杨大鲲重修县衙,改善办公条件,但杨大鲲说现在县上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应当以百姓为先,县衙暂不修建。也有县城里的富商感恩杨大鲲治县有功,提出松棚办公实在过于简陋,他愿借出宅子,请杨大鲲搬去办公住宿,杨大鲲依然婉拒,他笑着回答:松棚虽简,但足以蔽风寒,百姓办事也方便,为何要搬走?
杨大鲲署事湖口两年,直至调离,一直没有离开他亲手所建的“荫松堂”。他这种清廉为官、一心为民的精神深受百姓赞扬。他在湖口所作的《松棚记》亦被载入《九江府志》《湖口县志》而流传了下来,为后人追忆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