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与晴雯,原来都是贾母的丫头,后来又都成了宝玉房里的大丫头。袭人是怡红院的主管,晴雯是宝玉的贴身大丫头。对于这俩丫头,宝玉都是非常喜爱的。
但宝玉无疑是更依恋袭人的。自宝玉小时候,袭人就被贾母给了宝玉:
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
所以袭人处处为宝玉考虑在先,事事替宝玉周全齐备。见宝玉行事有不妥之处,还要啰嗦着劝谏他该如何如何,见他被老爷叫走,跟着担心不已,生怕他会吃亏捱了打。她劝宝玉改掉“爱红”的毛病,劝宝玉百事检点,劝宝玉不要任意任情,甚至还劝宝玉:
你真喜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在人前也好说嘴。
袭人顾及着所有人所有事,她有着大局观念,见识不低,连脂砚也云:大家听听,可是个丫鬟说的话。袭人对宝玉,既有箴语相劝也有好言妥协,有担心有管束也有温暖的爱意,既像是管家又像是情人,更如温和的姐姐一般。宝玉给黛玉传个情递个帕子,还要躲着她,除了也自认为的不妥,也是生怕袭人又来劝谏和操心。他们的感情,给人感觉更像是亲人,真正的家人。
所以无论是生活还是情感,宝玉都是依恋袭人的。袭人有一时不在,宝玉便会不安,甚至还能撵到袭人家里。在袭人故意说要离开贾府时,宝玉流露出的伤心不舍,进而气恼:临了剩了我一个孤鬼儿。以致泪流满面的独自睡去,此情此景,有一条脂批令人颇为动容:不知何故,我亦掩涕。这也确因宝玉真情所致。
而袭人也因了与宝玉的情份,放弃了家人为其赎身、脱掉奴籍身份的机会。然而,世事终究难料,袭人最后却嫁与了贱籍身份的优伶琪官,虽说比起晴雯的早逝命运稍好一些,却也是薄命司又副册的第二名,也是薄命之人。对于袭人的另嫁,脂砚叹道:骂死宝玉,却是自悔。
最难得的是,于贾家倾覆、宝玉落魄之时,袭人与琪官夫妻二人,还能供奉宝玉宝钗夫妇,所以袭人被脂砚赞为“有始有终”,也真真配得上曹公给予她的“贤”字。
晴雯的相貌是所有丫头中最出众的一个。她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都极好,个性伶俐聪明,也牙尖嘴利:满屋里就只是他磨牙。
晴雯呢,虽然是最得宝玉的宠溺,可以无所顾忌的率性而为,但她更像是宝玉的好朋友、好玩伴。宝玉将她宠得“心比天高”,任由她在怡红院里无所拘束,任性妄为。
看似宝玉最喜晴雯,也给了晴雯最大化的自由,但在生活和感情上,宝玉对她是没什么可依赖的。举个不大好听的例子,宝玉对晴雯,就像是主人对自己养的宠物(事实上,在红楼梦的背景里,奴籍身份的丫头就是贾府的财产,物化奴才丫头并不为过),除了宠爱,不会对这个宠物有什么大的要求。
05
更具依赖性的人,反而是晴雯,她所依仗的,只有宝玉的宠爱。因为她也清楚,只有宝玉才宠溺她,所以,她连园子的门也不常出,只爱躲在怡红院里恣意人生。她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宝玉的宠爱,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了。她行事风风火火,顾前不顾后,因此多得罪了多少根本没必要得罪的人,为自己的被撵也埋下了祸根。虽说被曹公冠以“勇”字,但更像是有勇无谋的“勇”吧。
其实,宝玉也只是,能时刻从晴雯身上感受到快乐和自在。有晴雯在,宝玉便能感觉这种天性里的活泼可爱,便能体验到这种天然未加雕琢的自在性情。仅此而已。
宝玉对她二人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也造就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做派,和行事风格。袭人一向稳重知好歹,是殚精竭虑地为宝玉服务,尽力做好自己的本份;而晴雯,沉溺在宝玉的宠爱之中已不可自拔,已是“心比天高”,早忘了自个儿实际上的“身为下贱”。
最后,晴雯终于被撵了。当晴雯等人被逐出大观园后,宝玉夜梦醒来哭着说晴雯会死,袭人故意将此话拉到自己身上,说要死的恐怕是自己:
宝玉听说,忙握他的嘴,劝道:“这是何苦!一个未清,你又这样起来。罢了,再别提这事,别弄的去了三个,又饶上一个。”袭人听说,心下暗喜道:“若不如此,你也不能了局。”宝玉乃道:“从此休提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可见,晴雯与袭人,宝玉对于她俩的感情,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晴雯还没死,宝玉就要当她们死了。
于是,晴雯真的死了,宝玉也着实难过,以一篇诔文祭过之后,生活照常继续:
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
如果说袭人是生活必需品,那么晴雯就是奢侈品。任凭对奢侈品如何喜欢如何心仪如何爱护,到了二者只能择其一的时候,选择的,终究也只能是必需品。晴雯,终究也是因了宝玉的宠溺而自误。
其实,袭人与晴雯也预备好了要与宝玉共存,她俩之间也磨合好了性子,二人时常挽着手儿,也能相互开点温馨的玩笑。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已经成了搭档,一个温柔娴美,一个活泼俏丽,如此的搭配更佳。
只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到临了,这二人都没能留在宝玉身边。 宝玉当初的丫头们,最后,却只有最低调的麝月,留在了宝玉身边。于麝月来说,却未必就是幸事。
(图、文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