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青年、中年、老年的概念是很清晰的。
谓之“青年”者,大体上是指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的人。所谓“三十而立”,而立之前自然就是青年人。而立之后,从三十岁开始再自称或被称青年人就有些勉强。及至四十岁,无论是自称还是被称都不好用“青年”之称谓。从三十到四十五,或者再延伸到五十岁,这一段之内便是无可争辩的中年人。五十岁以后,“知天命”的年龄,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唉,年过半百,就开始步入老年阶段。这时候自称或被称之前一般会加一个“老”字,以示尊重,亦以为自重。当然,这是旧分法。
那么什么是新分法呢?新分法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改革开放之后,生活变好,日子过得开心。这时候,“龄界”称谓也随之发生一些变化。青年人的年龄跨度被大大拉长。从二十岁开始,至少到四十五岁,无论是自称还是被称,都可以以青年人自居,甚至还可以再加上几岁。君不见,四十四五岁之前的所谓年轻人,不单是以青年人自居,更有趣的是他们还经常称呼自己或者同龄人为“男生”“女生”,或“男孩儿”“女孩儿”,顶多是“大男孩儿”或“大女孩儿”。五十岁之后,虽说已经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所谓的青年时代,但“中年人”的称呼也不错,何况这称呼还包含着一个“组合”含义,即“中青年”,表明还是站在青年边儿上。这可不光是一种社会认识,坊间的流行,就是某些官方关于年龄的划分也夯实了这一称谓的“合理性”。比如很多单位召开青年大会,年龄限制在四十五周岁(含四十五岁)。
六十岁之前都可以称自己是中年人。过了六十,才进入老年阶段。然而很多六旬男女虽知无法改变这个“老年”称谓,却仍不心甘,常“辩解”说,我不觉得我老,我的心理年龄还在中青年状态。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时尚的穿戴打扮,到外出远足或旅游之热切兴趣,都是他们“青春仍在”的有力佐证。
年逾七旬,很多人不得不服老。为什么?因为从这个年龄开始多种疾病就找上门来了。这些疾病会不断地、时时刻刻地提醒他们的主人,哥,姐,别硬挺了,您已经是一个老人了。不过,那些没有疾病的,身体倍儿棒的老年人依然“无视”自己的高龄,依旧精力充沛,意气风发地生活着,活泼着,年轻着。
说来说去一句话,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一种精神状况,就是人们的生活变好了,自然人也显得特年轻。妈妈和女儿,儿子和爸爸站在一起,冷不丁一看,还以为是姐妹或兄弟呢。
我想,这或许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人的一个值得记录的重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