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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同志: 我们公司最近又开始装修了,但这次装修却没有像以往那样采取措施,噪声大,油漆味特别重。我们感到呼吸困难,有的咳嗽、烦躁,还有的害怕患病,要求请假回去躲避。我们跟公司负责人反映,负责人竟说时间不长,让我们克服克服。现在我想收集一下证据,万一今后身体出现什么状况可以向公司索赔吗? 读者 小张 小张: 工作场所环境关系到职工健康,确实不容小觑。有的单位比较重视,而有的漠不关心,这在以往的信访接待中也有反映。 比如对装修产生的粉尘、噪音、异味等,有的单位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还要职工照常上班;有的虽然施工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但装修一结束,在没有经过一定的通风散味以及检测合格的情况下就使用,造成职工心理恐慌;还有的单位领导不跟职工在一个楼层工作,对职工的感受、反映无动于衷,引起职工不满。而这方面的监管也需要加强。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用人单位还是要端正一下认识,不要以为依法签订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就可以,就算不侵权了。其实,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单体现在工资待遇上,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也是重要方面。如果不重视,既会造成职工工伤等伤害事故发生,也会给职工身心健康带来伤害,弄不好还将构成违法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尤其对于女职工,国家有特别保护规定,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 目前,你收集证据是可以的,但是否一定能关联到你以后的疾病,这个真不好说。一是因为这方面的侵害应该是个持续过程,不是三两天,如何证明你是直接的持续的受害者?二是可能还有些个体差异。三是当初的施工材料,工艺、手段等,怎么证明与你的疾病有因果关系?所以说,这方面的医疗鉴定难度是非常大的。 所以与其今后纷争,不如当下积极作为,我认为工会在这个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法律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工会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建议并要求追究责任。作为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也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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