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36阅读
  • 0回复

[法律解释]如何分割亡儿遗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假正经也

UID: 1801544

精华: 136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7610
金币
88186
道行
18910
原创
538
奖券
560
斑龄
0
道券
29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2605(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5-07
最后登录: 2023-06-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6-03

    贾女士问:张律师,请教一个问题,我儿子死后的遗产如何分配?其配偶、我、他的两个女儿的分配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由于财产的性质不同,故分配的份额也会不同。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因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其死亡后,其财产作为遗产。由其直系第一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一般为均等分配,即人手一份。被继承人的婚后财产,在没有约定或公证各自所有、互不继承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该财产首先要分出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财产,余下一半再来继承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订立过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继承协议,该类似协议经过公证、律师见证的,那么,其另一半则没有继承权。

    贾女士问:他们所住的是我和他父亲的房产,买为产权房时是写我儿子和我各占50%产权份额。当时儿子已结婚或者此后再结婚,房子继承份额分配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我的理解,该房屋原系你和你丈夫的公租房,后房改买下时由你和你儿子各占50%的产权。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这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该房屋的一半财产先分割出来,作为你的财产。另50%由你、他的妻子和他的两个女儿平均分。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分几种情况:1、系你们作父母的出资购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房屋是父母给自己孩子的,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那么,按照婚前财产的顺序予以分配,每人各得一份。

    2、该房屋是儿子出资的。出资是儿子婚前财产的,那么房子是婚前财产,分配按照婚前财产分。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各自所有协议的)就是共同财产。(张建伟)  (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