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行清粹”是清康熙皇帝在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为于成龙陵墓匾额所赐的四个大字。这四个行书大字对“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为官20余年的官品进行了高度评价,成为清朝为官的最高追求。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山西吕梁)人,可谓是大器晚成。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44岁的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告别妻儿,前往当时偏僻的广西罗城担任县令。针对罗城县穷、乱、盗等积弊,他在上任时便决心改变这一面貌。他采用“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为官三年便使罗城县百姓安居乐业。这一奇迹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高度赞扬。于成龙这种心系百姓、勤政清廉、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广西全省得到广泛宣传。
于成龙在罗城县的仕途初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为他日后升迁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调任湖广黄冈知州。康熙十七年(1678年)他又升任福建按察使。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又升任两江总督。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他的传奇一生成为后世廉政为民的光辉典范。
为宣传“以民为本,勤政清廉”的精神,上海电影制片厂联合上海京剧院共同打造了新编大型历史题材京剧——《廉吏于成龙》。本剧以于成龙任福建按察使一职时发现前任官员徇私舞弊,草菅人命,造成百姓怨声载道、社会动荡为线索,通过展现于成龙与腐败官绅斗智斗勇,为百姓伸张正义为主基调,展现了于成龙刚直不阿,心系百姓,清廉俭朴的为官品质。而于成龙也正是因为这些举动再次受到朝廷重用,前往新的征途。
在本剧中,康亲王与于成龙的两幕斗酒剧目特别值得回味。第一幕是于成龙因重新审理冤假错案与康亲王斗酒,康亲王是康熙帝的堂兄,同时朝廷这一时期也在应对三藩耿精忠和台湾郑氏集团的侵扰。康亲王因此手握重兵和粮草,威震东南。第一幕中于成龙为了向康亲王陈情过往的冤案和免去加银摊派,决定前往康亲王的宴会。通过与康亲王机智斗酒,于成龙获得了他的信任并有两大收获:一是冤假错案得到陈情,二是暂借军粮满足百姓们对粮食的需要,缓解了社会矛盾。
第二幕,由于身边小人的谗言,康亲王对于成龙为官清廉的清誉产生了怀疑。经过充满戏剧化的冲突与交锋,发现于成龙是真正的清官。两幕所反映的共同主题就是于成龙个人独特的官场智慧和心系百姓、刚直不阿的为官之本。
在重新获得康亲王的支持后,于成龙便开始了与当地欺压百姓官绅的周旋。他“拯妇孺老弱于水火,救受害无辜于囹圄”,终于以其刚正不阿的人格魅力和清廉俭朴的操守,守得云开见月明,获得了福建百姓的支持与拥护。
“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是康熙皇帝对于成龙为官20余年的高度概括,正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于成龙顺应百姓心声,以廉洁奉公、知难而上、刚直不阿、知行统一为精神指引,赢得了朝廷的赞赏和百姓的支持。时至今日,仍不失为我们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