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官俊(1838-1894),字劭卿,江西东乡人。《清史稿》有传,光绪二年进士,发放陕西,先后署富平、泾阳、长安诸县知县。凡两任泾阳,政绩显著。
涂官俊为官数十年,基本上都在陕西度过,终生也不过一知县。然而,这样一个知县却并不简单,他精通作为县官要有“三板斧”——征收赋税、听讼治狱和教化风治。
先说征收赋税。史籍中并未记载涂官俊征收赋税的情况,但是却重点记载了他如何兴修水利,《清史稿》称涂官俊在任期间劝农桑,兴水利,成稻田数百亩。陕西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省,农业是国之命脉,古代的赋税也主要来自于农业。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本质上就是涵养税源,保障民生。
不仅如此,涂官俊还重视井灌。汉代修的白渠经泾阳、三原、高陵等县至下邽注入渭水,是陕西特别是泾阳县的一大水利工程,到清代称龙洞渠,年久失修。涂官俊倡言开濬白渠,许多人认为这一工程巨大,困难太多,但是涂官俊却毅然决然要做好这件事。通过他的努力,这条白渠水量增加三分之一。之后,他又修复废渠二条,凡水到不了的地方,他都劝百姓凿井以济之。井灌是解决陕西关中地区农业缺水问题的一大重要举措,在涂官俊的努力下,泾阳县不再害怕旱灾。
与此同时,涂官俊为确保灾荒之年百姓无饥饿,还多方劝民备荒。涂官俊认为,积谷备荒,莫善于年出年收。他亲自下到各乡劝谕捐谷,严定收放之法,民感其诚,输纳恐后,仓皆充实。史载,1893年,遇旱荒,全活凡数万人。
再说听讼治狱。《清史稿》称他“躬巡阡陌,与民絮语如家人”。这种做法,就是下到基层“体问风俗”。涂官俊属于史籍中典型的循吏,而在循吏看来,听讼本身就是“亲民”的一种方式,正应了古人说的“亲民在听讼”。
涂官俊初到陕西,正值叛乱平息不久,他“清积讼千余,庶政以次规复,期年而改观。编保甲,捕盗贼,地方靖谧。”在他的家乡江西东乡还流传着一些关于他除暴安良的故事。泾阳境内有一名为窦怀珍的恶霸,横行乡里,百姓无可奈何。一次,因一件小事,窦怀珍竟然将一农民的双脚砍下。涂官俊得知消息后,顶住压力,将其抓捕处决。
三说教化风治。相对前面“两板斧”,教化风治往往容易被州县官员所忽略,被视为无关痛痒之事。乾隆时期,朝廷将教养百姓视为统治的核心理念,强调地方官员要力行“教养之实政”。涂官俊对地方文教颇为重视。前文所说他重修泾阳文庙,旨趣亦在倡导文教。史载,涂官俊“立宾兴堂,置性理、经济有用之书,日与诸生讲习。增义塾,定课程,亲考校之。凡有利于民者,为之无不力。”宾兴堂是文人书生聚会场所,隋唐以来的科举时代,仿古乡饮酒之礼,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参加考试的读书人,叫做“宾兴”,后来作为参加科举考试的书生文人及官员们互动的活动场所。涂官俊还在当地建书院,亲自为诸生授课,增开义务教育,亲定课程,对当地的文教风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板斧”奠定了涂官俊这位爱民县令的口碑。涂官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月初二病故。重病期间,他仍强起治事,捐俸千金以恤孤贫。出棺安葬时,沿途四十里士民设堂路祭,在县城、云阳等地建涂公祠奉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