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给孙子如何保有居住权?
问:自从儿子与儿媳离婚,我孙子阿强就与我一起居住。半年前他订婚时,女方要求必须有房子。而我已年过7旬,为成全孙子,我决定将所居住的二居室房子赠给阿强,但又怕他们婚后赶我出门,我心里一直矛盾重重。房产赠给孙子时如何能保有居住权呢?
答:房屋等不动产的过户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一旦赠与登记过户,该房产就属于被赠与人。据你所言情形,你可以与你孙子阿强订立一份附义务赠与协议,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你可以在赠与协议上注明,对该套住房你有永久居住权。
出租房内水管断裂损失谁担责?
问:我是一低保老人。为多得一份收入,我与哥嫂居住在一起,并将自己居住的一室房屋以月租金500元对外出租。上周,承租人崔某在使用洗衣机后,因操作不当,在她出门后,导致进水管突然断裂,楼下邻居家屋顶棚出现水痕及墙皮脱落。经与邻居协商,由我赔偿他损失800元。事后,我要求承租人与我分担,可她说:洗衣机已超过了使用年限,水管老化才断裂的,不应让她也跟着担责。她的说法对吗?
答:承租人崔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如果你所提供的洗衣机超过使用年限,因质量无保障而引发事故,你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承租人崔某在使用洗衣机时有违规操作不当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遭遇空调噪音侵扰该怎么办?
问:邻居汪某安装的空调与我家卧室后窗户仅距2米远。他家每打开空调使用,机器所散发的热气直接进入我家,噪声很大。我该怎么办?
答:你家和汪某之间属于一种相邻关系纠纷。汪某家安装空调是否构成侵扰与妨碍,一是要看安装位置,二是要看噪音是否超标。依据《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规定:空调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必须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室外机组与相邻方门窗不得小于以下值: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同时,国家标准规定室外机噪声也不能超过55分贝。
对此,你可以将上述规定向汪某说明,如果不被接受,你可请环保、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鉴定该空调安装位置是否合法,噪声是否超过了55分贝,并依据鉴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汪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如有损失,还可要求其赔偿损失。(上海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