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是裴钰先生的著作,2008年10月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出版。裴钰先生对红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东西方比较文化的角度上,为积极推进传统文化与红学研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我细细地拜读了这本书,受益颇多,但在回味之余,总感觉作者站在东西方比较文化的角度上对《红楼梦》的翻译文化有一丝曲解。例如:在西方人眼中,“林黛玉”成了“放荡的女人”?
裴钰先生认为:英译本中对“林黛玉”这个名字的翻译最为糟糕,甚至认为“彻底毁掉了曹雪芹对林黛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塑造。在早期的英文版本中,“黛玉”被翻译成“Black Jade”,也就是“黑色的玉”。裴钰先生认为,问题就出在Jade这个单词的引申义上,因为Jade有一个引申义是Loose woman,也就是“放荡的女人”。这样一来,译文就误导了西方读者,很有可能让他们认为“林黛玉”就是一个放荡的女人。
以这样的逻辑来揣摩西方读者的感受与认知,我认为有失偏颇。首先我们要理解:“引申义”,就是指由一事一义推引出其他有关的意义,特指字、词由原意引出新义。我们也可以按照裴钰先生的逻辑如法炮制。“黛”是古代女子画眉用的一种青黑色的颜料。“玉”洁白无瑕,是纯洁的象征。裴钰先生也说了:“玉,是用来形容黛玉的纯洁和贞操的。”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玉”字前面加了一个“黛”,就完全可以理解为“被青黑色颜料”污染过的“玉”。按照引申逻辑推理:“黛玉”有一种引申义就是“被污染了的女人”。
但是,这种“被污染了的女人”的引申义,我想任何一个中国人或者任何一个《红楼梦》的读者都不会去肯定,因为这种引申本身就曲解了曹雪芹的原意。《红楼梦》中一个人物的名字有它一定的含义,但是它更多的只是一个人物的代号,其含义也绝对不可能完全替代这个人物的品质。我想无论是哪一个国度的读者,也无论他是否读过《红楼梦》,都不会仅仅根据一个人的名字的引申义去评价一个人,更不会因为一个人名的引申义去定格这个人物的鲜活个性。因为红楼人物的个性是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缓缓展开的。
再 如“鸳鸯”这个词。它的引申义最为明了,就是“成双成对”。但是《红楼梦》中的“鸳鸯”,就是一个忠实丫环的名字。这个丫环和“成双成对”的引申义根本就搭不上边,更不能以此“引申义”来定格这个人的情操和品质。再说了,Jade还有一个引申义就是“马”,难道“林黛玉”在西方读者眼中就成了一匹“黑色的马”?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些陋见!在此,我想说说我对东、西方文化的一些理解。
东、西文化根本就是两种文化系统。二者千差万别,人所共知。对于“文化互溶”的这种理念,我历来就求同存异。所以裴钰先生提出的“文化孤岛”论,我非常赞同。一种文化就是一座“孤岛”。彼文化与此文化绝对不可能“互溶”,就像甲孤岛与乙孤岛永远不能融合成一个丙孤岛一样。它们之间最多不过牵线搭桥彼此联系。孤岛间畅通了往来并不等于这两座孤岛就合二为一了。
文化亦是如此。自从人们发现东、西方文化以来,其间的往来就从未间断过,或强或弱。直至今日,东、西方文化仍然独立存在。但是有一个事实我们必须得承认,那就是文化之间的交流必定会产生一种新型文化,而这种新型文化又不能归属于任何一种原始文化。然而这种新型文化又绝对包含了原始文化的基因成分。这样说,可能会让你感觉一头雾水,我们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
一杯茶和一杯柠檬水,各有各的特点和味道,但是又有相通之处。相通之处在于,两种饮品都含水。各自的特点是,一个含茶汁,一个含柠檬汁,所以味道就不一样。我们把两种饮品勾兑起来,就产生了一种新型饮品——柠檬茶。它既有茶的元素,又有柠檬的元素,但是它又不是简单的原始茶水或者柠檬水,而是新生的柠檬茶。
翻译也是这样。它只是两种文化牵线搭桥的沟通方式。翻译其实是文学的一种再创造,所以翻译就成了一种新型文化。因为两种文化的绝对互融是不可能的,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这样做,所以对于翻译者来说,他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并不是要去怎么翻译,而是首先确立翻译的立足点和目的。换句话说,翻译者需考虑的是“站在被翻译文化之中来推广这种文化”,还是“立足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来吸纳这种文化”。两个立足点和两种目的,导致了不同的翻译手法和方式。
若“站在被翻译文化之中来推广这种文化”,其翻译的手法多是直译,因为直译的本身就是对原有文化最大程度的保全。而若“立足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来吸纳这种文化”,其翻译手法多为意译,因为意译的本身就是站在自己的文化思维下理解被翻译的文字。
有了不同的立足点和目的,问题却随之而来。如果我们以“站在被翻译文化之中来推广这种文化”的立场来看待“立足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来吸纳这种文化”的意译,就会产生一种错觉:翻译出来的东西,曲解了原意;就《红楼梦》的翻译而言,那就会误导西方读者,以致让西方读者眼中的“红楼人物”和原著中的人物大相径庭。
仅从《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这本书中看来,我觉得作者有时候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例如在书中第172页的《趣谈:刘姥姥是位基督教徒》。刘姥姥曾经说过一句话——“可见这些神佛是有的”。在霍克斯的英文译本中是这样翻译的:
“So you see there are gods and Buddhas watching over us whatever folk may say!”
裴钰先生认为,《红楼梦》里的“神佛”必定是中国传统文化意义中的佛祖和神仙,并不是“基督教里的上帝”和“佛祖”的合称。这样的理解当然是正确的。因为在中国文化中,道教中的人物泛称为神仙,佛教中的人物称为佛或者菩萨等。所以裴先生认为,英文译者硬塞给刘姥姥了一个“上帝”。
刘姥姥在大观园游玩时,念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弥陀佛”。在霍克斯的译本中常把“阿弥陀佛”翻译成“Holy Name”(圣名)。裴先生认为这可能会误导西方读者——原来刘姥姥是基督教徒啊!但是霍克斯的这种翻译方法是意译,是“立足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来吸纳这种文化”的。所以,他的目的是让西方读者站在自己文化思维的层面来吸纳红楼文化。
为什么裴钰先生认为这样的翻译会误导西方读者呢?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不难看出,裴钰先生是“站在被翻译文化之中来推广这种文化”的立场上的。他由于并没有和翻译者站在一个立足点上来思考,便出现了“会误导西方读者”的可能性错误。
所以,我陋见:以这样的逻辑来透视西方人眼中的“林黛玉”可能成了“放荡的女人”,有作者理解上一厢情愿式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