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家兄弟,父母早亡。
故而长兄代父,长嫂代母。
金莲是长嫂,武二当以母待之。
从这角度讲,武二同金莲亲近点,或者金莲同武二亲近点,本也人之常情。
母子亲情,本是人性。
再者,金莲也没对武二做甚过分之事。
虽金莲后与西门苟且,那也是做母亲的事,武二是不该管的。
所谓子不嫌母丑,这点苟且之事,在风气大开的宋朝盛世,又算什么丑呢?
连万人骑李师师,都登得龙堂,这又算何事呢?
至于金莲毒死武大之事,说白了是父母之争,小孩不该参合。
况武大活着又累,心中又特痛苦,金莲只不过帮他早点投胎,解脱现世之苦而已。
这么好的嫂嫂,这么好的代母,还有更好的么?
不说了,后来武松讲街坊全部叫来,当众羞辱,并开膛破肚,连最后的颜面都不给,真是大逆不道,罪大恶极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