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辛苦了,帖子比较认真,结论观点的可能性比较大,也可能就在这个区域盘整吧。帖子中的理由阐述逻辑有点不够精细,粗了,其中拿香港政府救市,日本政府救市来做比较,这个可能有点不太合适,日本政府也好,香港政府也罢,他们都是最典型的市场经济,政府的调控力度及深入度是有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成功的概率也比较有限,基本上还是市场说了算,我们国家就不一样了,经济体系不一样,力度不一样,政府构架体系不一样,其结果当然就不一样,如果想掌控的话,我们的政府基本上可以说完全有可能实现,而帖子中所举例的日本与香港基本上是影响罢了,所以用这种例子来说明我们政府的深度介入与干预不可能起到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的,这个逻辑关系有点混乱了,观点,结论也就值得商榷了,呵呵,探讨啊,辛苦,辛苦,非常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