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熔断新规引争议9月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同步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三大交易所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根据《通知》内容,这次拟引入的指数熔断机制将主要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设置5%、7%两档熔断阈值,并且涨跌都将触发熔断。当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但如果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将暂停交易至收市。
触发熔断时,除国债期货照常进行,其它沪、深交易所的股票、基金、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的交易都将暂停交易;中金所除国债期货正常交易外,沪指期货三大合约产品将同步暂停交易。
本次通知只给了市场两周时间反馈意见。但是从财新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业界较普遍的看法是在已有涨跌停限制下引入幅度更小的两次熔断并无特殊必要。一些市场人士还担心,实行小幅熔断可能加剧市场预期的一致性,导致连续若干交易日市场失去流动性;此外以沪深300作为全市场的熔断基准,可能“伤及无辜”。
什么是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或者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度。由于这种情况和保险丝在电流过量时会熔断,而令电器受到保护相类似,故称之为熔断机制。
该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是1987股灾之后为了控制股票交易风险的一种交易制度。
根据美国现有规则,熔断主要分为三级,当指数较前一日收盘点位下跌7%、13%时,交易将暂停15分钟;当指数较前一天收盘点位下跌20%时,当天交易停止。目前,法国、日本、韩国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
今年8月24日,美国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开盘后的几分钟内下跌超过1000点,道琼斯、标准普尔和纳斯达克三大股指期货在当日盘前交易中重挫,触发了“熔断机制”。
此前我国沪深300指数出现大幅度的涨跌并不多见,但是近期股灾期间,出现较频繁。根据财新记者统计,自今年5月以来,涨跌幅超过5%的共有10天,其中振幅超过7%的有4天。
9月6日,证监会负责人晚间答记者问时首次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次日,三大交易所即联合推出指数具体细则。
事实上,国内一直以来实行的10%涨跌停板限制也被一些市场人士看作为特殊熔断机制。而这一次,拟推出的熔断机制将在涨跌停的基础上叠加5%、7%的熔断机制。《通知》中指出,“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如果开盘指数点位触发7%的阈值,将于9:30开始实施熔断,暂停交易至收市。”这也意味着,7%或将变相取代10%的涨跌停板限制。
与美国规则不同,我国此次拟推出的熔断机制不仅针对下跌,将同时对双向振幅进行约束。
有券商高层表示,此次三大交易所联合推出熔断制度还是在学习先进市场上对突发的、大幅度的下挫提供短暂的保护机制,有阶段性情绪缓冲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暂停交易期间,监管当局能够在盘中就触发熔断的原因进行评估,如果涉及谣言等情绪面的因素,可以即时进行疏导。
另有私募人士也表示,熔断机制的推出也是怕某部分高频交易者,在小利空情绪下顺势放大做空,引发现货交易砸盘;如果进行熔断,期指将无法进行平仓,监管部门也能增加时间排查与应对。
是否能行之有效?
但交易所目前制定的熔断规则是否能行之有效,是否会产生副作用?业内人士不无担心。
一位大型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指出,在我国已经有10%涨跌停板的基础上,两档熔断的实际意义并不大,反而容易让整个交易缺乏连续性。他表示如果市场处于非理性状态,熔断后是否会导致趋势变的更加剧烈需要探讨。“市场有惯性,停下来之后是否会引起更多人追涨杀跌需要考虑。美国市场熔断第二天就会恢复正常,但从我们新股发行实施熔断以及过往涨跌停板的经验看,暴涨暴跌都是连续的,熔断不会让趋势发生改变,只是在时间上有所延迟。”
另一个担心的问题在于,是否会进一步催生股灾期间的流动性危机?上述券商高层表示,这次股灾给大家的印象是,如果当时情绪极度恶化又无法买卖,反倒使流动性不足,“因为都压在跌停板上,既抛不出去也买不到,流动性不能得到充分释放。”
从多位市场人士的反馈来看,7%触发熔断并暂停交易至收市这一规则设置也被关注较多。有私募人士提出,全天熔断反而会触发第二天的惯性波动,他建议可以使用更加温和的方式,比如在达到7%阈值时,可以限制券商报盘速度,在涨幅达到7%时限制买入报盘接入速度,跌7%时限制卖出报盘速度。
这次熔断机制的推出,多位市场人士认为可能过于匆忙,5%、7%两个点位的设计是否合理仍需市场检验。和美国7%、13%、20%的数字相比,交易所此次推出的5%、7%数据距离比较近。“我更愿意从数据区探讨问题,到底是5%、7%、10%合理还是干脆打破10%跌停板的限制,规定5%、10%、15%等。”有券商高层认为,点位的设置需要经过测算,并且需要市场的压力测试检验,但目前并不知道这两个数字设置的依据。
此外,也有市场人士关心,一旦推出熔断机制,配套措施也应一起推出。比如公募基金在面临申赎而当天停止交易该如何操作、触发熔断是因谣言或者操纵行为该如何处理等。
“不能为了熔断而熔断,要在适应市场整体框架下去探讨引入熔断机制的问题。”一位市场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