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股票市场就是一个“信息市场”,信息对于股票的涨跌、对于市场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近期,有多个重磅消息在市场上流传,此后被证实均为虚假消息,但这些虚假消息却对相关个股或板块的股价起到了助涨或助跌的作用。笔者以为,作为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不能任由虚假消息祸害市场。
一则“证监会约谈基金公司”的假消息,导致创业板指数在13日~15日产生较大波动,直到本周一才恢复“元气”;上周中关村涨势凌厉,被解读为与“黄光裕将提前出狱”的假消息有关,而在此前,国美电器H股股价早已成功实现翻番。即使是虚假消息也能左右股票的涨跌,凸显出市场对消息的敏感程度及其重要性。
事实上,编造、传播虚假消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而通过发布或传播虚假消息影响证券价格的,则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现行《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或者“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而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的规定,以虚假消息影响证券价格的,涉嫌蛊惑交易操纵。因此,对其严惩亦是应有之义。
市场上出现虚假消息满天飞的现象,其背后自然不乏别有用心者,更不乏利益获得者。如就“黄光裕将提前出狱”的假消息而言,只要国美电器与中关村的大股东不进行减持,至少在目前看来,其并非得益者,只不过持股总市值得到提升。真正的利益获得者,则是那些在股价处于低位时大量买进股票,然后等消息公布助涨股价至高位后的大肆套现者。实际上,其最有散布虚假消息的冲动。
A股既是一个真假消息满天飞的市场,也是一个真假消息鱼龙混杂的市场。如某些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方案在没有正式披露前,股吧等载体就提前出现了相关消息,事后又被证实是真消息。但也有一些消息在市场上疯传后,被证明是虚构的。而真假消息充斥着的市场,也常常让投资者无所适从。
出于规范方面的需要,监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效果却差强人意。显然,对于频频出现的虚假消息,进行有效监管并不容易。一是市场上每年出现的虚假消息非常多,几乎已到了防不胜防的程度;二是调查的成本极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监管部门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
毋庸置疑,虚假消息不仅践踏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也常常导致处于信息链末端的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因此,对于虚假消息的监管,证监会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既要学习美国的重典治乱,又要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且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鉴于编造、传播虚假消息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建议以操纵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论处。对于通过散布虚假消息从中获利的,没收其所得,并处以一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要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最高法可出台类似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以帮助投资者进行维权。中小投资者往往是虚假消息的受害者,但却没有维权渠道,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小投资者将拥有维权利器,也将大幅度提高其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