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一定程度上更像新闻稿,杂糅了会议议程和决定的内容,搞的好是提纲挈领的作用,搞不好是不得要领的报道,毕竟什么是干货,不同的人认识完全不同。三中全会的公报和决定发表之后舆论的反应已经非常说明问题。有过如此经历的人们对于四中全会决定的期待就更加迫切。
可惜,决定全文的公布还有待时日,而且实施细则更能说明问题。依法治国,依宪执政,不仅是宏大叙事,更是操作实务,细节是能够决定成败的。
即便如此,我们从四中全会的公报中也看到了相当多的“干货”,智券趋势的研究报告为我们概括了五大重要看点。
重要看点之一是指导思想由“三”变“四”。四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的公报不同点在于指导思想的表述上已经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为之后加上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察人士认为这是中共首次在最高规格文件中将习讲话精神和已入党章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列,说明习思想体系已经成为最高意识形态理论的一部分。
重要看点之二是“党的领导”词频创新高。四中全会中,“党的领导”一共出现13次,而十一届三中全会来的公报中相同的词从未超过10次,三中全会公报中出现5次,公报首度写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表明中国法治建设旨在强化执政党的权威,而非推行西方式政治体制。法律是谁制定的?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当然党在法律框架内活动,只要不是钻牛角尖,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重要看点之三,“反腐败”只出现过一次。四中全会公报中有涉案中央委员的处理决定,但是“大老虎”只字未提,在关于法治建设的具体论述中无一处“反腐败”字样,与会前大家的预期有出入,存在两种可能,一种“反腐败”有专门会议讨论,另一种或许决定全文中有更实质的反腐措施,包括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目前的态势分析只会超出大家的预期。
重要看点之四是“依宪治国”写入公报。观察人士认为这是对于社会关注的回应。习近平早在2012年12月4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年大会上首度提出“依宪治国”,但是此后由于“宪政”概念之争,“依宪治国”亦成敏感词,此次相应表述进入决定公报,并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议立宪法监督委员会。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进步,中国式渐进改革的方向不变。
重要看点之五是司法改革的措施,一项是建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党内政法委的职能会有调整。一项是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法院和检察院,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设立巡回法庭,解决重大案件。一项是强化“法律人共同体”,提出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和法官、检察官,这有助于提升“司法职业化”水平。
“依法治国”显然是执政党实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有中国的政治制度,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借鉴现代国家治理的机制和手段,公检法相互制衡就是合理的安排,由上而下统一管理也是一种合理的安排,中央集权和地方分立(权)更是一种合理的安排。法律是人民保护自己的底线,必然一个标准,一视同仁,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十年前,主导中国破产法起草的曹先生曾经反复上书建议设立全国巡回法庭和跨区域法院,二十年后我们看到这种努力的成果。市场经济一定是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必须有统一的法律体系作保证。二十年应验一句话,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让我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