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方式不当,容易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和引发交通事故,不少驾驶员对此都没有高度重视。今年6月,在安徽省道306线,一辆四轮拖拉机与其他车辆并排停放,当一行人从其旁边借道通行时被后面驶来的汽车轧死。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违章停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停车的行为有很多种,有些是不经意间的违章行为,有些则是由于习惯或为了方便引起的违章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不开右转向灯直接停车
机动车停车时,应事先开启右转向灯以示意前后车辆和行人,这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明文规定,也是最基本的驾驶常识。但有的驾驶员在车辆运行中欲临时停车时,以为路面宽且车辆少而不开启右转向灯便直接停车,这样做很容易导致后车追尾,造成事故。
二、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高速行驶中急刹停车
这种情况一般是司机对前方长距离路面行人、车辆动态观察不够和注意不充分,或驾驶经验不足,待发现情况时已十分紧急,便急忙刹车停车。这样操作不仅易使车内乘员发生碰撞,而且会加大车辆机件损耗,甚至使紧随其后的其他高速运行车辆因制动不及而追尾前车。因此,车辆在高速运行中,驾驶员应时刻注意观察路面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后车则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便发生情况能及时从容处置。
三、停车后未注意观察前后情况即开门下车。
这是一种极易引发事故纠纷的小节问题。司机应当提醒乘车人待车停稳后再开门,下车时要事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防止因开门而与过往行人、车辆碰撞。同时,货运车辆乘车人不准从车辆左侧上下。
四、不按规定开启示宽灯、尾灯和设立标志
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停车时,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免发生碰撞,同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在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还须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夜间要明显)或开危险信号灯。
五、并排停车、不靠边停车或在不准停车的地点停车
车辆停放应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并排停放。此外,停车时还应按顺行方向紧靠道路右边停放,前后右侧车轮外缘距路牙石不能超过0.3米。《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规定,在距交叉路口、铁道路口、弯路、窄路、桥梁、加油站等一定范围内不准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