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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xiejian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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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 本帖被 风火轮 执行锁定操作(2012-05-13) —
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些疑惑,故请教各位道友:
王某和周某平时关系恶劣,两人常有矛盾。一日,在一处小吃摊上,两拨流氓因争执发生斗殴,王某和周某恰好分别在这两拨人中。
打斗中,周某用刀砍伤了王某大腿,王某则当即用啤酒瓶砸中周某额头,当场令其死亡。请问王某的行为应该判何种罪行?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或者是其他罪行?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离线chenying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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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8
刑法292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即按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不论双方是否之前有矛盾,致人死亡的都应当按照故意杀人论处。
1条评分
风火轮 金币 +10 回复认真,加分鼓励 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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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h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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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9
楼上的道友回答非常到位,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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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休闲山庄 是一个稳定,和谐,人性化的社区,适宜长期居住


离线小三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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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1-20
沙发楼层的会员的回答非常对。
1条评分
zhdf 金币 +3 回复认真,加分鼓励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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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11-24
此案应该是最高刑罚,看公诉机关如何起诉,应该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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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sdzx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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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11-25
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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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flbzt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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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11-29
二楼的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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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0103z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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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12-12
按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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