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女性朋友,有三年多时间没见着了,也没联系过,最近突然联系上了,
她告诉我她的一些经历,她前两年谈了一个湖南的男朋友,而且还去了男朋友家里,
那段时间,她怀孕了,生了一小孩(现在小孩在男朋友家),那段时间她男朋友的母亲
拿了她的身份证去办了一个假的户口簿,用那个假的户口簿去给他们领取了结婚证.
不过当时她知道的,她也是同意的(当时没有举办婚礼,男方说他那边结婚都不举办
婚礼的). 毕竟那时她还很年轻,可能是一时冲动,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后来她感觉和
男朋友合不来,就出来了,说要分手,男朋友不同意,结婚证就一直在男朋友家,她男朋
友家人说如果要离婚的话,孩子归男方,而且她要付全部的抚养费,当时她去男方家
里时,男方家人只给了她四千块钱,还是不情愿地给的.现在男方要她还这四千块,她
说就是还一万都可以,只要男方肯办理离婚,而且她这两年每年都会给男方家里寄
去将近万元的抚养费,今天听她和我说,她男朋友的母亲很坚决的说,想离婚,不可能
的事.(注:我朋友老家是河南的)
我想问,像她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吗?
还有就是,如果她以后再结婚,去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会不会知道她以前结过婚?